103學年度申請修讀「學、碩士五年一貫學位」
一、 檢送103學年【學碩士五年一貫】申請相關資料,包含申請公告(含各學系甄選相關規定)、實施要點、時程表、申請表、五年一貫系統操作說明、審查結果回報表等。
二、 請協助張貼公告於各學系辦公室,並請轉知大三學生授課教師於課堂上週知學生。
1. 已先列印一張放置於各系公文櫃,如需公告於教室,請自行加印,謝謝!
2. 各學系甄選標準及程序已放置於「教務處」網頁右方連結 (學碩士五年一貫),可請學生自行上網查看。
3. 幼教系、時尚系雖無研究所,但學生可申請他系研究所,煩請一併張貼公告,謝謝!室內系、不分系及護理系雖尚無大三學生,亦可先週知學生可於大三下申請。
三、 學碩士五年一貫相關時程如下,請各學系務必於5/26 (二)下午五時前將審查結果輸入於「學生學籍管理系統」,
並填寫各學系回傳五年一貫審查結果彙整表 (如附件),連同學生之申請表一併送回教務處,謝謝!
時 程 |
週 次 |
辦 理 事 項 |
辦 理 單 位 |
4/7 (二) |
第7週 |
教務處通知各學系回傳五年一貫甄選名額、甄選標準及甄選程序 |
註冊與課務組 |
4/21 (二) |
第9週 |
公告申請「103學年度修讀五年一貫學、碩士學位」注意事項 |
註冊與課務組 |
5/11 (一)~5/15 (五)下午五時 |
第12週 |
受理「103學年度修讀五年一貫學、碩士學位」申請 |
各學系 |
5/26(二)下午五時前 |
第14週 |
1. 各學系請於「學生學籍管理系統」輸入審查結果 2. 將學生申請表及審查結果彙整表(可至1-3-17查詢後再貼至表格中) 送交「註冊與課務組」彙整(學生檢附之相關資料如自傳等,不需送至教務處) |
各學系 |
5/29 (五)下午五時 |
第14週 |
公告103學年度申請修讀「五年一貫學、碩士學位」之錄取名單 |
註冊與課務組 |
6/3 (三)下午五時前 |
第15週 |
放棄其他錄取學系預研生資格截止日 |
註冊與課務組 |
6/15 (一)~ 6/19 (五) |
第17週 |
新學期課程預選,預研生預選碩士班課程 |
各學系 註冊與課務組 |
四、 如有任何問題,請洽註冊與課務組 3122、3124。